
偶然在地铁上看到这句广告,改变世界的TOD来到上海。突然很好奇TOD是什么,为什么能改变世界?默默拿出手机,开始百度,下面是搜索到的一些资料,整理成文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TOD的概念与背景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 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其中的公共交通主要是指火车站、机场、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及巴士干线,然后以公交站点为中心、以400~800米(5~10分钟步行路程)为半径建立中心广场或城市中心,其特点在于集工作、商业、文化、教育、居住等为一身的“混和用途”,使居民和雇员在不排斥小汽车的能方便地选用公交、自行车、步行等多种出行方式。城市重建地块、填充地块和新开发土地均可以TOD的理念来建造,TOD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土地使用和交通政策来协调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拥堵和用地不足的矛盾。
作为一种源自城市规划的城市经营方式,已经被西方国家的城市政府广为采用。就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带来的信息优势,在规划发展区域首先按非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征用土地,然后通过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引导、开发,实现土地的增值。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是来自于出售基础设施完善的“熟地”,利用“生熟”地价差平衡建设成本(赵燕菁, 5667 )。
TOD模式运用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政府行动领先于市场需求,只要判断准确、运作得当,对城市边缘的“生地”进行TOD的先期投入,其成功的可能性和回报率要远远超过现有建成区内的“熟地”。基于TOD模式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概念。
二、TOD的背景
国外研究TOD最早最深入的当属美国。在经历了并正经历着小汽车出行方式占主导地位的美国,其城市或地区经历了以郊区蔓延为主要模式的大规模空间扩展过程,此举导致城市人口向郊区迁移,土地利用的密度降低,城市密度趋向分散化,因此带来城市中心地区衰落,社区纽带断裂,以及能源和环境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上世纪90年代初,基于对郊区蔓延的深刻反思,美国逐渐兴起了一个新的城市设计运动——新传统主义规划(New-Traditional Planning),即后来演变为更为人知的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作为新城市主义倡导者之一的彼得·卡尔索尔普所提出的公共交通导向的土地使用开发策略逐渐被学术界认同,并在美国的一些城市得到推广应用。TOD的概念最早由彼得·卡尔索尔普(Peter Calthorpe)在1992年提出,1993年,彼得·卡尔索尔普在其所著的《下一代美国大都市地区:生态、社区和美国之梦》()一书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以TOD替代郊区蔓延的发展模式,并为基于TOD策略的各种城市土地利用制订了一套详尽而具体的准则。目前,TOD的规划概念在美国已有相当广泛的应用。根据美国伯克利大学在2002年的研究显示,全美国有多达137个大众运输导向开发的个案己完成开发、正在开发或规划中。
三、TOD模式的发展前景和国内现状
城市化过程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在原有城市边缘摊大饼式扩展,另一种是发展新城或在原有的半城市化地区有选择地发展卫星城市。城市以第一种形式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会产生一些阻碍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因素,诸如自然环境、地域结构等,城市规模越大限制性因素越强。从趋势上看,给以各类交通枢纽为载体的TOD开发提供了大量的机会。
城市轨道交通是面向城市轨道交通的土地开发战略,即一方面在开展城市交通规划时,以大运量、高效率、环境友好的轨道交通为骨干,配合步行及地面公交接驳,从而减少市民出行对地面交通和私家车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开展城市规划时,要以轨道交通车站为中心,进行高密度的商业、写字楼、住宅等综合开发,使住房、就业集中在车站吸纳范围内,使周边土地价值最大化。
国内直到世纪交替时期才引入TOD策略,己有一些关于TOD策略的论文出现在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相关杂志中。在北京、广州、南京等概念规划中也得到一些应用。而国内对于TOD策略的理论介绍和实证研究还比较少,部分还仅仅停留于概念阶段,还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研究。目前,从国内城市规划学来讲,人们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交通改善作用和经济拉动作用认识比较深入,但对轨道交通对城市格局引导作用的研究甚少,研究如何使轨道交通周边土地价值最大化的研究更少。
四、TOD社区的分类
TOD社区包括城市型TOD社区和社区型TOD社区。
城市型社区
城市型TOD社区是指位于公共交通网络中的主干线上,将成为较大型的交通枢纽和商业、就业中心。一般以步行10分钟的距离或600m的半径来界定它的空间尺度。
社区型社区
社区型TOD社区则不是布置在公交主干线上,仅通过公交支线与公交主干线相连,公共汽车在此段距离运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大约5公里)。
五、案例浅析
(一)香港
香港人口600万,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城市之一。在1078平方公里的土地中,位于海拔50米以下的部分仅占18%,其余大多是陡峭的丘陵。香港在如此之高的密度下仍然能保持城市交通的顺畅,有效地控制交通污染,与其居民极高的公共交通使用率分不开。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公共交通一直负担着全港80%以上的客流量,仅有大约6%左右的居民出行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正是由于TOD开发对轨道交通建设产生的巨大需求,尽管香港的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起步较晚,但经过短短10多年的发展,香港已建成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130公里。并一直保持着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香港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归功于TOD社区的土地利用形态。全香港约有45%的人口居住在距离地铁站仅500米的范围内,九龙、新九龙以及香港岛更是高达65%。港岛商务中心内以公共交通枢纽为起点的步行系统四通八达,凡与步行系统相连的建筑,本身就是步行系统的组成部分,其通道层及邻接的楼层通常作为零售商业和娱乐用途,给行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广州
TOD商业模式,是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通过交通枢纽与商业功能的相互结合及整体规划,实现并加快城市一体化进程。TOD模式已成为国际上极具代表性的城市商业开发模式,是城市发展及商业地产的下一个时代增长点。
ITC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五条轨道正上盖枢纽物业。广州地铁13号线、16号线,广深铁路、广汕铁路以及穗莞深城际快线5条轨道的交汇站点。
广州新东站拥有相当于现广州东站近7倍的面积,全线开通后客流量预计可达45万人次/天,五年后广州东站于此新建,全新枢纽中心,东部发展引擎,重塑区域格局。
(三)东京
东京是一个国际性大都市,仅距城市中心半径20公里的范围内就聚集着800多万人口。高密度发展的城市形态使城市内部交通量高度集中。东京的铁路是这个城市最主要的交通方式,也是世界上少数能够盈利的城市铁路系统之一。以上世纪70年代开发的新宿副中心为例,商业娱乐中心及其周围的办公建筑集中在距铁路车站不足公里的范围内,有空中、地下步行通道保护行人免遭汽车和恶劣气候的侵扰。由于大量活动直接在车站附近完成,轨道交通是人们出入该区域最方便、最常用的交通方式。由环形铁路向外放射的郊区铁路沿线更存在一系列典型的TOD社区。大型社区中心围绕车站布置,有景观良好的步行系统从中心通往附近的居住区,居民步行和乘公共汽车到铁路车站都很方便。居民到铁路车站的出行总量中,68%为步行,24%乘公交汽车,仅有6%使用私人小汽车。显然,这种用地布局在吸引远距离出行使用铁路的同时,还有效降低了社区内部的机动车交通量。
(四)哥本哈根
在当前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城市规模和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至2005年底,全国城镇人口已达5.24亿,占总人口比重的40.53%。预计到2025年,城市人口将达到8.3亿~8.7亿,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60%。截至2007年,我国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已经发展到140多个。这些都表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进入到城市加速发展阶段。
六、相关概念
SOD(Service-Oriented Development)是近年来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产生的一种新方式。所谓SOD,就是通过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的开发模式,即城市政府利用行政垄断权的优势,通过规划将行政或其他城市功能进行空间迁移,使新开发地区的市政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步形成,进一步加大“生熟”地价差,从而同时获得空间要素功能调整和所需资金保障。一个成功的经典案例,是当年青岛市政府出让了老城区用地,而率先进入新区,实现了城市功能转移、空间疏解与优化、政府财政状况改善等多重目标。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SOD尤其是以政府为核心的行政中心转移,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示范效应和心理预期效应,是无法衡量的。
AOD(Anticipation-Oriented Development)即规划理性预期引导的开发模式,这是一种城市规划—城市经营整合概念,是一种城市经营的新手段。如果说, TOD是政府利用垄断规划信息带来的优势而进行城市经营。AOD则是政府充分利用发布规划信息的诱导作用来进行城市经营。政府通过预先发布某些地区的规划消息,公开相关信息,来激发、引导市场力量进行先期的相关投入,以尽快形成与规划目标相一致的外围环境和所需氛围,以便于政府在最为适合的时机,以较小的投入即可实现原先的规划建设意图。例如,在“杭州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中”,针对未来远期要形成的CBD地区,就提出导入 AOD的概念:在钱江新城南岸(未来CBD核心区)以低廉的土地价格预征土地,并向社会明确发布政府未来的规划意图信息,以形成强大的社会心理预期,引导开发商在周边地区进行相应的开发,促使CBD所需的配套环境和氛围尽快形成。届时待建设时机与项目储备成熟,政府再进行CBD核心区的开发就是水到渠成了,一定也可获得高额的土地资金回报。
上叙三种模式中,土地都是城市经营的关键。由此可见,土地是土地资产是城市建设资金稳定可靠的来源,要建立政府垄断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体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非饱和适度供应,合理调控土地和房地产价格。通过调控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城市建设总量和房地产开发总量。全面推行城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规定可以继续实行划拨的用地以外,无论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划拨土地,都要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实行以地生财,增加城市财源。大力推行城市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为城市建设聚集资金。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收益应上缴城市政府,列入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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