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会唱歌,爱唱歌的女生,感觉这样的人会随时随地,不由分说地吸引我,而且这样的人可以抵命相交。
我与A的相识十分偶然,她来我们公司做兼职,刚好分到了我所在的部门。
她高高的,且黑,短发,两只大眼睛十分的灵动,高高的鼻梁,嗓门极亮,说起话来妙语连珠,笑起来十分夸张,又很容易感染到身边的人。
那时,我一个人干着无聊的工作,安静,敏感,不安,倒也十分随和,喜与性格凛冽,气息洞若神明者往来。
彼此一见如故。
同样烈静的心,同样狂野的青春,同类间的气息志同道合。我们高歌畅谈,我们有永不休止的话题。
关于读书,青春,旅游,疯狂,安静,美食。
关于爱与离别。仿佛永远不会说再见,仿佛永远挥霍不尽的深情––时间久了,再加上思索的东西多了,发现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不过现在的生活是我所热爱的,因为同样真实。它赤裸裸地堆在面前,无比狠毒,又无比温暖。
有一句诗叫“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我觉得这一句用滥了,用俗了的诗,用在我和A身上,恰如其分。
有一次,她提及一个疯了的小学同学,说是为一个男人疯的,为爱情疯的。我们仍看着彼此,忽然双双流泪。
A是一个高中毕业生,那段时间里,她每天都在憧憬,幻想大学生活,心在全国各地飞来飞去。
她曾经在顶级写字楼的公司里上班,也做过销售,卖过衣服,且进过工厂。她年纪比我小,却有着十分干练的职场经历,头脑灵活,且四肢发达。
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只有她,拼了命地想去把她做好。
没事的时候,她睡到日上三竿。她的早晨是从下午开始的,她喜欢唱歌,我见过很多大抵唱歌还有点姿色的人,但是在反反复复的人当中找不到一个能与A相提并论的人–不能以任何一个女孩的标准来要求A。
她生性自由,有颗敏感善良的心。唱歌唱到喉咙沙哑,有人小声哼着,她仍然会跟着唱。
我一直觉得音乐才是她真实的生活。
没有音乐的日子里,她整个人都是凶狠的,连眼神都是,再加之她的高个子,让人难以接触。
我喜欢听她唱歌,用眼睛去听。她的眼神里全是温柔,全是爱,全是对生活的美好向往以及执着,那样迫切又真实。
我一直觉得在音乐里,她算是有点天赋的,经常打趣叫她去学,专业一点。她总说,专门去学,怕是会厌倦,之后再爱上它估计会有点难。
真实生活就是这样,曾经像野草一样拼命爱的东西,最后都会以另外一种方式陪伴在我们身边。
有时候A不近人情,但即使不近人情,因为她的率真,我却觉得她有颗金子一样的心,这样的人在我遇到的人中,尚无第二个。
她可以冷漠无情无义,可以见花落泪,见草动情,亦可帮助并不相识的陌生人。
没有很多钱,却总是大把花钱,多数的时候是给别人花。
他看到好看的衣服,化妆品,食物,总想着给别人带。
她从广州给我带了一条淡黄色的收腰的长裙,她会很激动地给我打电话,说看到一条很适合我的裙子,于是就买下了。至今为止,我都没有穿出去过,颜色很鲜艳。
她又买了洗发水,说是我喜欢的玫瑰花香味,应该很不错。她母亲常常觉得她不会过日子,为她以后的生活担忧,但她不但学会了生活,而且活的坚韧不拔。
她对瓶瓶罐罐着了迷的喜欢,只有这时候,你才会看到她少女心爆棚的表情,很可爱。
外表狂野,内心小公主,可是她总说自己外表大象,内心是一头巨象。
她是个疯丫头,后来常在一起,就变成了两个疯丫头。
我们在上班的闲暇时段,大抵都在聊吃的,A饭量惊人,非常能吃。和她一起吃饭,会很有食欲,那时我43kg,看着竹竿似的瘦,尖尖的脸蛋,细细的腰围。
后来A说我胖了许多。以前的裤子几乎穿不进去,只能穿那种又宽又大的休闲裤,显得珠园玉润了。
A其实一点也不胖,因为高,所以显得大只。她的脸很好看,我一直说她长像外国人,很像印度电影《未知死亡》里的女主,美丽,开朗,活泼,富有朝气,爱心,正义感。
在吃的方面,我们志同道合。A因为从小在广州长大,对这里的美食了如指掌。我们都爱吃酸菜鱼,一想到就要马上吃到的节奏,即使请假或者旷工也在所不惜。再也没有找到那么“神似”的吃友,觉得寡味极了,再也没有第二个A了。
在不长不短的时间里,我们相处的很融洽,没有翻脸。偶尔会在朋友圈里分享自拍照。
这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想起来就会热泪盈眶。
A说:“好难忘第一次见你。一身黑,安静地坐在那,百年不笑。”又说:“你简直就是聊天终止者,还有总想把你头发搅了”。那时我留了长长的头发,看起来很干很枯,像假发一样,没有任何生命。
后来一剪子剪了去,很难再想去留长发。因为我们都明白了,有些东西,有些人,拥有过就已经很美好,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了。
我们的路还很长很长,像A这样子的女孩子,值得一生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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