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写一个单身狗的爱情观,比写一个屌丝的广州碎碎念,反响更好。
因此,再写一篇爱情。
单身狗,和贵宾,柯基一样,也是狗,有自己的尊严。
然此世上,单身者多,无欲者少。心中多有个somebody, 帅气的一次回眸,或是贤淑地坐在二楼的窗帘之后。
多少年过后,仍在心中活得年轻气盛,魅力四射。
然,时代可悲,如今单身,竟沦为同情的对象。
恋爱了,如今叫“脱单”。摆脱单身之意。
然,孤独是人生始终要面对的一课。
人不会愿意承认,即使恋爱了,成立了家庭,有了子嗣家族,许多时候还是会独自承受孤独。
更何况,最终,我们都会是一个人。
一个人,很可怕吗?
独自面对天地,面对世界,也是独自了解自己的过程。
马克思大爷讲,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学会与自己相处,你就是一整个丰富的世界。你可以阅读,你可以寻觅,你可以幻想,你可以经历。最终,你接受了孤独,学会了独处,不再依附于任何的社会关系,也是所谓的,当你的舒适圈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都是你的了。
那时你从马克思大爷,变成了庄子大爷。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一“夸嚓”而上者,几万里呢。
好好的聊暗恋,怎么装逼装到了马克思和庄子呢?诸位,听我讲。
暗恋的发生,本就是卑微的。早知配不上,反正配不上,只敢藏在心里偷偷去爱。
如此悲催,却也有好处。
那便是,从一开始,便从未想过占有。
将她当成神一般崇拜。
或许明知道暗恋的她没有那么好,内心却早已将她美好化。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日益完美。
她美,她爱读书,她善良,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不散发着优雅的魅力。她的每一件衣服,每一首歌,都让人觉得她很有品味。
她完美到不会上厕所那种。比如S小姐,曾言,彭于晏是不会拉的。
对暗恋的人来说,因为暗恋对象,而经历了人生第一次的一神论。
而本单身高级贵族的论点是,暗恋让人成长。
正因她的美好,才会促使自己去努力进步,哪怕做一些徒劳的试探。于自己,绝对是心甘情愿。
我时常想,自己究竟是怎么会最终沦落为一个无可救药的文艺青年。
家里又不是书香门第。如果早日理解爱财,跟我爹好好学习金钱的伟大,如今大概不会这样的被动。
追忆似水年华,无非是小学的一次怦然心动。
她正坐在窗边,清风拂发,洁净的双手与面颊,缓缓翻着一本厚书。
读库老六讲过:全世界最性感的事,莫过于目睹一个女孩在读一本很厚的托尔斯泰。
是啊,魅力四射的女人,读一本厚厚的书。还有比这更性感的事吗?
总之,那大概是我对美的最初感动,或者说对文艺的最初感动。
然后,或附庸风雅的读,或安慰浮躁的读,读至如今。
那个美好的画面,也美好至如今。
曾经得幸问过她,她说是《神曲》,是她迂腐的语文老师兼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
当然,那时小学的她,根本读不懂。
知道真相,感觉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就这样吧,不知道怎么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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