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复在《浮生六记》里提到,他做过一次二道贩子,与朋友一道,众筹,将吴地特产销往羊城,收到银子后游河观妓。他兴趣盎然地写道,妓船花艇按女子来源依湖广、江西、潮汕以及扬州分帮而立,每帮一二十号;绕了一圈,他觉得野妆蛮语者多,挑了好一会,最后挑了一个长得和他老婆有点像的雏妓,躲开众人,跑到妓船顶层看风景。
沈复这一段描写活色生香,与第一卷悼念亡妻的文字一起读简直有梁实秋悼亡妻的低配版感。这是中国男性文人集体无意识遗传的“雅趣”。对了,say again,熟悉西区的人一定知道西区一直以来的立场,即:无缘无故标榜自己和圈子中人是知识分子的人是恬不知耻的渣滓。
美国汉学家史景迁在其《胡若望的困惑之旅》一书中也提到广州水上妓寨,与沈复的描写两相对照,不难看出何为智者和学者,何者不过是拿着公款或(因身份获得的)积蓄四处吃喝白相的中国学人——写得几首诗和几篇文青状的散文即可青史留名。
直到六七十年代,香港铜锣湾对开避风水面依然有水妓。据说,为了逃税以及节省成本,她们不上岸做生意。灯红酒绿处必有特色小吃和食肆,久而久之会留下一二传人或传说,一如泰国的木瓜炖奶及其它。有一种说法,说曾经在内地很火的“避风塘”即脱胎于此。早年间,曾有香港友人笑问,你们知道“避风塘”的来历吗?答曰:Who cares?回头是岸。
沈复生活的时代和现在不同。对了,上周以来,美国影视大亨哈维·温斯坦性行为不端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对纽时牵头的穷追猛打,他颇为无奈地辩解道:
I came of age in the ’60s and ’70s, when all the rules about behavior and workplaces were different.
没错,他们那个时候可以为所欲为,狎玩女子不仅不是罪过,还是风流倜傥的象征,比如说冒襄就因特会讨女子欢心为同仁羡慕嫉妒恨。沈复的老婆见到好女子就拉给沈看,恨不能介绍给他做妾。有一次,沈氏送给一个女子一个自己珍藏的镯子,原意是纳妾“定金”,可那女子不久即跟更有钱的男人跑了,她知道后大病一场。
即便今天依然这是一个男权至上的社会,许多游戏的规则已经完全不同了。因此,许多人生亲历不仅没有写到书里去的价值,而且会引起无数乃至法律上的争议,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关于这一点,早先胡编无妨,好比《曾国藩日记》和《蒋介石日记》,都是拿大装人生楷模写给后人看的玩意。现如今男人的笔普遍秃了,无人敢写风月,于是轮到“不加V”和“常燕”粉墨登场。啧,最近有一个案子,说是某女“曝光敲诈”某商人,被后者雇凶,从上海追到女子老家,将其双腿打断。余英时说,“衣-常事件”还涉及衣想攀附令家的戏中戏。哎,复杂,真实世界的把戏岂是豆瓣青年热衷的“爱”或“性爱”可以解释的呢?
好的作家一定是非虚构材料虚构化的高手,绝不是大字报的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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