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许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也许藏身于某条真实街道的某间虚拟公寓,也许拥有凡人难以企及的高超智力和凡人难以认同的智力优越感,也许拥有“为艺术而艺术”的可钦信念和“无艺术即无意义”的可疑立场,也许拥有视邪恶罪行如寇仇的侠肝义胆和视他人疾苦如无物的铁石心肠,也许拥有最为充沛的精力和最为怠惰的习性,也许刻板自律,也许佻脱不羁,也许是最不业余的业余侦探,也许是最不守法的法律卫士,也许拥有一个滋养思维的黑陶烟斗和一只盛放烟草的波斯拖鞋,也许拥有一件鼠灰色的睡袍和一堆孤芳自赏的古旧图书,也许,还拉得一手可以优美醉人也可以聒噪刺耳的小提琴……
他自己说:“我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逃亡,为的是摆脱平淡庸碌的存在状态。”(《红发俱乐部》)同时又说:“生活比人们的任何想象都要奇异,人的想象根本不能与它同日而语。”(《身份问题》)也许,就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他才会让我们如此难以忘记,因为我们偶尔也会厌倦“平淡庸碌的存在状态”,偶尔也希望看到生活之中的种种奇异——毕竟,连他的忠实朋友华生都曾经忿忿不平地对他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也有自尊,搞不好还有名誉哩。”(《查尔斯·奥古斯都·米尔沃顿》)
也许,文学形象之所以可以比血肉之躯更加动人,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告诉我们,人生之中,终究有其他的一些可能;无从逃脱的此时此刻之外,终究有一个名为“别处”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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