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贞臻
序
天气晴朗,16°C−23°C
我和他认识的第三年零一十五天,不对,应该说是我认识他。
那是2014年的春天,我还是个初生牛犊的小姑娘呢,对一切都是那么无知,可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傻?或者好听一点叫做单纯吧。我认识他真的就是那么巧合。
没错,就是这么巧合。我很爱看书,导致我撞到墙,他是走在我后面的,看到我那样噗的一下直接就笑出来了,还对我说书有那么好看么?当时我心里很生气,有什么好笑的!但是年纪小脸皮太薄,脸红着瞪了他一眼就把东西捡起来走了。
有些相遇就像命中注定一样,可能本来根本想不到一块去,但是天意就让我们这样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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