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余
B市这么大,总能容得下几位侠客出没,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们有一个叫“老年人拖鞋团购优惠群”的QQ群,现在有40多个人,据说作为管理员,每天最繁琐的工作就是处理那些要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买拖鞋的入群申请,然后再定期清理掉群里长期灰头像的人,差不多每三个月会清掉3-4个人,然后再加进来1-2个人。
我在这个群里才一年多,远远晚于我作为侠客出道的时间,曾经一度作为独行侠的我,在群里也习惯当个寡言的人,不过看着其他侠客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能让我感到自己不是孤单的。
侠客毕竟不赚钱,所以我只有在夜里一点到四点在城市里穿梭,白天还是要老实坐班,偶尔打打瞌睡。
实话说,我从来没有正经学过怎么当侠客,理论知识基本上是靠看武侠小说自学成才,实战技巧就是从小到大打野架练出来的抗揍,再加上看UFC的理论知识(事实证明WWE还是不行的),到后来再加上突破心理障碍,下手有一股子狠劲儿,真打起来倒也没吃过什么亏。
都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有时候像我这种业余货,反而办事效率很高呢!
二、路上
除了夜里一点到四点的“全职时间”我会带着刀,平时我也会把刀放在包里,以备我需要“路见不平”时有个趁手的家伙。
不过这也为我带来了很多烦恼,比如地铁的安检我是无论如何都过不去的,虽然我日常只携带一把短刀,但是刀刃也有35cm长,而且从刀尖向内5cm已经开了刃,不管怎么解释,一般的安检员也不会相信我这就是把装饰品或者切肉的刀,虽然刀柄和刀鞘已经选择了很低调的黑色与素面,但是B市的安检实在是太负责了一些,抱着混过去的心理,我已经被拦住好几次了。还有没有全开刃,不然我很可能因为携带管制刀具要被拘留调查了……
所以最开始我经常选择打车出行,省时省力,但是真的费钱,像我这种上班基本就是混,常年扯着B市平均工资裤头往下拉的人来说,确实感觉到负担不起。也试过骑着自行车,但是一来太容易顺着自行车的样子找到我,二来自行车太容易丢了,这些麻烦一度让我困扰。幸好,共享单车的出现,为这个城市留住了我这样一位侠客,尤其是5元包3个月的优惠,简直让我有爽到。
皓月当空踏风而蹬,飘扬的衣摆下,是我沸腾的热血在温暖着寒夜。
三、行头
帽子要复古的棒球帽。
口罩要迷彩的骑行款。
鞋子要Y3的高仿忍者。
紧身衣裤贴裹着我的身体,深色的唐服宽裤是我的最爱,行动起来既有紧贴的保护感,又能彰显行云洒落的动作,这就是我想象中的画面。
四、夜行
B市的凌晨,繁华的街区还是一片生平的景象,而没落的街道散发凋敝的气息,这就是我生活的城市,脱下白天的规则与紧张,人们或选择释放,或选择休憩。
而我选择在夜黑中做一个观察者,记录者,最后变成一个法外执行者。
小偷小摸的惯犯、劫财劫色的流氓、破坏公物的游民……我把目标锁定在这些人身上,每次动起手来我都不会太刻意隐藏身形和声音,一是当他们行为不轨时,选择的地点都比较隐秘,省去了我再找地方动手的麻烦,再一个是抓现行的时候,他们脸上从惊慌到羞愤的表情总是变化的那么有趣,让我不忍放过任何一次这样的戏码。
五、恶鬼
我下手经常没轻没重的,尤其是用起刀来,不同于短匕扎入身体后有阻力顿挫的感觉,用刀砍人时只要手起刀落,就像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样,是极少能在落下前停住的,除非本来就不准备落下。
不止该庆幸还是该悔悟,我对于夺人性命并不糊产生什么罪恶感,虽然大多数时候,我只是把他们打趴或者最重留下2、3道刀伤,可是难免有控制不住力道的时候,比如不小心砍到了脖子上的大动脉。
当那个倒霉的人捂着脖子在地上抽搐的时候,我反而平静的在旁边欣赏起这生命逐渐流逝的画面,可能世上最大的权力,莫过于对别人的生杀大权了,而掌握权力的快感,在基因中奴性了数千年的我身上,激起了嗜血的渴望。
我入地狱,皆因地狱知我所欲,我化恶鬼,斩去世间业障魍魉。
六、上班
工作是一件又恼人又困乏的事情,尤其在我从事的行业还在娱乐圈,并且是一名助理的情况下。
谈不上要端茶倒水擦桌子地板,但是每天面对领导的狮吼功和反复打回来的PPT,经常让我觉得精神快要崩溃,可是越临近崩溃越是让我瞌睡连连,所以工作这些年,能力没怎么长进,坐着睡觉的姿势倒是越来越笔直,就好像我得了僵直性脊椎炎一样,背影看上去总是精神的让领导放心。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领导知道我是一个会用刀砍人的侠客的话,会不会在骂我的时候能更加的控制下情绪和用词,如果他知道我取人性命后和他破口大骂后一样心安理得,是不是下次想骂我前他会三思一下。
在我的领导没有学会情绪控制前,我得好好控制情绪,才能保住这个饭碗,人是铁,刀是钢,一个得吃饭,一个要保养。
七、未来
对于以后,我没什么话想说的,走一步看一步的活着吧,白天还是小喽啰,晚上还是小阎罗,其实这故事的结局,在一开始我就知道,要么是在铁窗里每晚被驱不散的怨灵啃噬,要么是在夜晚的街头被意外反杀,变成孤魂野鬼被无常抓进地府……
不得善终,也没奢望过,哪怕我是怀着所谓正义的名义,终究做了恶鬼的行为,满足了自己的暴虐,落得个堕落的结局。
是的,我都知道,可我还是带着我的刀,行走在B市的夜,等着有一天我的头像变成灰色不在斑斓,被穿着拖鞋的管理员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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