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塞北的雪

作者: 十三____ | 来源:发表于2018-03-09 23:09 被阅读64次
文:十三

1.

当下正值三伏天,烈日炎炎,我牵着一头骡子徒步走到一座河边的村落。

这个村子叫益阳,是我出生长大的地方。

我衣衫褴褛,全身被太阳晒得黝黑,头上哗哗淌着汗,脚上的草鞋丢了一只,双脚上血痂斑斑,我身后的骡子老得牙快掉光了,它背着我唯一的行李——一面写着“曹”字的军旗。

“哟,这是哪儿来的叫花子?走走走,我们这村子穷得要命,快走快走!”

从村子口走来一个婶子,她看到我之后就一脸厌弃地往外推搡我。

“张婶,我是铭臣啊!你不认得我了?”我赶忙抓住了她的手。我认得她,她是豆腐坊的老板娘,小时候时常买糖逗我。

张婶立刻把手甩开,退了几步:“你说什么?你是铭臣?刘铭臣?”

我猛地点点头。

张婶这才走到近前,上上下下仔细端详了几遍之后,后退了几步,哈哈大笑起来。

“嗨呀,刘铭臣,你不是考进皇榜状元了吗?怎么变成这副穷酸样啦?哈哈哈,大家快来看啊,刘家的状元儿子回来啦!刘铭臣回来啦!活像个老叫花子哈哈哈!”

听到张婶这么一喊,不少人都围了过来,有我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后来全都捧腹大笑起来。

“状元郎变成了穷乞丐!哈哈哈。”

“刘家的脸都被你败光啦!你对得起爹妈的在天之灵吗!真是没出息啊!”

一时间,嘲笑与指责劈头盖脸地砸过来。我木讷地看着他们的脸,他们的表情比烈日还要毒辣,我只觉胸口闷痛不已。

2.

我叫刘铭臣,从小在益阳村长大。德通三年,我考上皇榜状元,临里乡村都来贺喜,礼品收了整整一屋子,那时的我风光无限,走在路上人人都要弯腰毕恭毕敬地叫声“状元爷”,我好广结朋友,日日出入豪宅府邸,夜夜宴请高官宾朋。

过了半年,京城下旨,命我去做塞北统军,协助破虏将军曹风寅收复塞北十二州。

这是个十分棘手的差事。

北胡民族的塞北铁骑名扬四海,他们五人一列,人马皆披重甲,马匹左右各置三把快刀。当铁骑方阵冲锋时快刀便将敌人拦腰斩断。漆黑的重甲刀枪不入,壮硕的铁马扬颈高嘶,那铁骑方阵仿佛钢铁高墙,在草原上无所阻碍,所向披靡,敌人初见心魂皆震,待铁骑横扫之势一起,士兵无不望而奔逃。

前线战事我略有耳闻,曹风寅率领五万最精锐的银鳞卫,与北胡对峙多年,别说收复塞北十二州,就连守住北方防线都颇为吃力。

我离开家乡,一路向北,青山流水远去,扑面而来的只有猎猎狂风和莽莽草原。

3.

曹将军三十岁出头,但因为战事而熬白了头发,他的脸刚毅且沉静,颇有大将之风。

我时常坐在城墙边上望着月亮,草原的月亮很大很近,我会想起我的家乡,父母,还有母亲蒸的桂花糕。

曹将军时常亲自在城墙上巡视,他的银甲在月光下明亮极了,他递给我一壶烧酒,我喝了辣得泪水直流。

“想家吗?”曹将军从怀里掏出个烧饼,边吃边盯着远处草原上的铁骑驻地。

我点点头,把烧酒还给他:“我们村子有一种米酒,比这个甜,不辣,我娘酿的特别好喝。”

曹将军哈哈大笑,接过酒又痛饮了一大口:“这酒劲冲,过瘾,你会慢慢爱上这个它的。就像你会慢慢爱上这里的生活。”

说完他拍拍我的肩膀,把吃了一半的烧饼揣回去起身离开。我看着他银亮的身影渐渐走远,觉得心里十分难受。

4.

我来到塞北不几日,这里就下起了大雪。

我无事闲走,看到山坡上站着一个红衣女子。

雪铺满山坡,一片银白,女子的红衣蹁跹如火,像跳跃的星斗。

我追过去,她却下了山坡,不知去处。

晚上,我坐在城墙上发呆,又看到那红衣女子在月下踱步。她手里拿着一把圆扇,步履迟疑,我感觉她好像有心事。

我喊她,她没有听见。这次我没有追过去,而是静静地望着她。我只觉得这一晚的月色十分动人。

第二日,我看清了她的模样,她长得清秀极了。唐将军对我说:“这是我妹妹,怀珠。”

我看得痴了,只见她轻施一礼,开口道:“怀珠见过刘统军。”

“我们兄妹无父无母,怀珠小时候吃了不少苦,从小就跟在我身边。”

我笑了笑,这女子竟是如此姣美。

怀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为了能跟曹将军行军打仗,她就学习了医术,为伤兵救援看病;为了缓解军队的粮食压力,她又组织人去开垦荒地,挖通水渠灌溉农田。

偶尔她也会坐在城墙陪我一起看月色,我问她对于将来的打算,她的目光立刻变得如云雾般缥缈。

“我希望是住在一个小村落里,有几亩良田,一汪池水,良田种麦,池水养鱼。远处有青山,近处有翠林,春日黄鹂争唱,冬天雪盖山峦。”她说完看向我,对我微笑。

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家乡,我的父母。我缓缓说道:“我的家乡住在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庄,那里的人们都酿米酒蒸桂花糕,酒甜且桂花糕香,尤其是我酿蒸的桂花糕,我怎么吃都不腻。”

怀珠轻轻笑了起来,她慢慢走远,但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

她说:战事一过,我就去你的家里。

5.

9月,大雪初停,我身上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是在草原不远处的塞北铁骑军队开始蠢蠢欲动,似乎在策划一场新的进攻。二是我的父母逝世了。

当我再次望向月夜时,心里不停地隐隐作痛。我想起母亲酿的米酒和蒸的桂花糕,想起父亲望向田地时沉默的表情。我一回想起这些我的胃里就难受得很,我跑去向怀珠诉苦,她的神情也非常悲伤。

“当战事过去,一切都会好的。”她说。

我望着她认真的表情,笃定地点点头。

战事还是像一团野火般熊熊燃烧起来了。被誉为“草原狼”的北胡将领忽汗刹在小寒这一天发起了总进攻。

曹将军下令三军排成品字阵,枪盾兵在前,弓箭手在后,银鳞卫的银色战甲与雪原融为一体,令人难以分辨。

我第一次真正见到战场上的塞北铁骑。战鼓震耳欲聋,铁马声嘶如雷。只见漆黑的残影从远处疾驰而来,仿佛是一排黑色巨浪。马蹄踏在雪地上铿锵作响,马匹身侧的三把钢刀雪亮无比。

曹将军的额头沁出一层密汗。

一马平川的雪原之上,骑兵与步兵孰强孰弱立分高下。那塞北铁骑挟着雷霆之势冲杀过来,纵是银鳞卫的士兵装备精良,在那铁马上的三把钢刀面前就如同割麦子的铁镰,所过之处士兵皆被拦腰斩断。五个铁骑为一队,很快就将品字阵冲散,鲜血在苍茫的雪原上,仿佛绽放了一朵巨大鲜艳的花。

曹将军咬紧牙关,拔出手中剑。

“勇士生,懦夫死!勇士报国捐躯而生!懦夫苟且偷生而死!拔剑,给我杀!”

曹将军喊完,飞身上马,携带防线内最后一支银鳞卫冲杀出去。

雪原之上一片厮杀喊叫,这战鼓隆隆仿若雷鸣,年轻士兵们的鲜血溅洒在雪地上,融进他们深爱的泥土里。

忽汗刹骑着草原上最壮硕的马,早早地就在战场上等待曹风寅。

6.

忽汗刹长着大酒糟鼻子,胡茬顺着下巴一直连到胸口,身上纹着青黑色的怪异图案,活脱脱就是一个野人。在他的右眼有一个肉窟窿,上面爬着一道蛇形的疤。

他胯下的,是草原上最优秀的马种——九花虬。

马如其名,这马身上有数枚花斑,且体力超群,善于冲锋,马腿上肌肉紧绷,阳光下皮毛光滑得像一匹上等绸缎。

马戴重甲,人穿铁衣。忽汗刹看着曹风寅急掠而来的身影,嘴角不禁扬起。他摸了摸右眼的肉窟窿,紧紧握住手中的巨斧。

不消片刻曹风寅已飞驰而至,他举起银枪挺身刺向忽汗刹,后者举起巨斧,只听一声刺耳的尖鸣。

铛——

精钢制成的斧子竟被刺出一块白色浅坑。

“三年没交手,你怎么没什么力气了?是不是被女人搞坏了啊!”忽汗刹狂妄地大笑着,马鞭指向曹风寅:“让你看看这个!”

说完,忽汗刹忽然像一条灵活的蛇,他弯腰贴在马背上,脚下用力,九花虬嘶叫一声扬蹄直奔曹风寅。

这时只见忽汗刹贴在马背上的身体忽然扭动,他像蜥蜴般牢牢贴在马身上,腰上再一用力,他又挪动了一下身子,整个人倒贴在马身上。

曹风寅不懂这是什么招数,便摆枪朝下刺向忽汗刹。

忽汗刹的脸上浮起一层奸诈的笑。曹风寅当然捕捉到了这一表情,但是枪已出手,他无论如何也收不回来了。

只见忽汗刹再次抬起巨斧迎面格挡曹风寅的银枪,而他那挂在马背上的脚忽然微微一震。这是极为微小的震动,曹风寅看到,心叫不好,他欲把枪收回格挡,但巨斧已缠在枪上动弹不得。

一道细微的机括声响,忽汗刹的脚尖吐出三枚毒钉。

原来忽汗刹之前的招式都是铺垫,为的是分散曹风寅的注意力并且缠住他的枪,最后利用脚上的机括暗器进行暗算!

曹风寅眼看这三枚毒钉越来越近却束手无策。

7.

战场上瞬息万变,塞北铁骑几个冲杀下来已将银鳞卫的阵型冲散开来,但银鳞卫以枪兵为精锐,暂时纠缠住了骑兵的铁蹄。

数阵狂风平地而起,卷起大雪挥洒下来。在雪中,勇士执拿刀枪奋然而战,一方为了让自己家人去更好的土地生活,一方为了让自己家人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活。

“噗——噗——”

曹风寅应声而倒。

不过他没受到一丝伤害。

跟着他一同倒下的,还有他胯下的战马——千绝。

刚才是千绝一声嘶鸣后扬起前蹄,跃起前身,用生命搏来主人曹风寅的命。

三枚毒钉钉进马颈,千绝立刻命丧当场。

曹风寅爬起来,眼泛泪光,千绝陪自己出生入死,经历了大大小小战争无数,今日,竟如此枉然丢掉性命。

当曹风寅再次抬起头时,他的目光比响尾蛇还冰冷。

长枪挥舞,宛如银练。面对密不透风的枪尖,忽汗刹索性掉头撤退,拍马径直奔向西面弓射手阵营。

被弓射手团团保护起来的,是怀珠。

怀珠射艺精湛,不让须眉,此次战事惨烈,曹风寅亦是同意她上阵杀敌。

曹风寅的马已死,自然追不上忽汗刹,他只得边跑边大喊:“刘统军,怀珠有难!”

8.

但为时已晚。

忽汗刹把巨斧抵在怀珠的脖子上,面露诡诈的笑。

我把剑顶在忽汗刹的后心,曹风寅与他近在五步之内。

三个人僵在一起,我只能听到自己心脏发出的巨大的跳动声。

忽汗刹把脸埋在怀珠的发间深深嗅了一口,享受着说:“多美的女子啊,把你们的武器放下,我会放了她。”

怀珠对着曹风寅摇摇头。

曹风寅思索再三,只得咬咬牙扔下了枪:“作为一名将军,你的手段实在下流。”

咣当一声,我也把剑扔在地上。

忽汗刹笑了起来,独眼里冒着凶戾的精光:“我是一匹草原狼,狼不讲原则,不讲手段,它只管如何把猎物杀死。你们中原的那一套东西,在草原上,马粪都不如。”

说完,巨斧一挥,怀珠血溅三尺。

伴随着怀珠尸体倒下的,是忽汗刹那肆无忌惮的狂笑,还有曹风寅撕心裂肺的痛喊,还有我脑海里一袭红衣站立在雪中的她的影子。

枪如疾风,斧如惊雷,两个人再次交战在了一起。

我跑过去抱起怀珠的身体,余温尚存。那一刻我离她只有不到三步,却是生死阴阳之间的交隔。

塞北铁骑冲锋强劲,但耐力不足,大多数骑兵被银鳞卫拖下战马互相扭打在一起。狼烟阵阵,战鼓哀鸣,怀珠的尸体在雪原上快速地冷去,我抱着她,心沉如冰。

9.

当西方的天空挂着一轮血色夕阳的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

战火的余烬零星地残燃,雪原上横尸遍野,血流成河,漆黑的铁甲与亮银的兵器被泡在血泊里,有几只战马还没有离去,孤零零地原地待命,残缺的枪戟立在尸体上刺向天空。残破的军旗低垂着,沾满血迹,上面是正楷写着——曹。

我背中一箭后昏死过去,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鹅毛大雪已经不知下了多久。

大雪掩盖了一切,尸体,鲜血,诡诈,恨意等等,但是空气里的腥味没有飘散,人的本恶只是掩盖,并没有消失。

我站起来,怀珠的尸体早已冻僵,我去尸堆里找曹将军,过了许久,我终于在一架战车边找到了他。

他整个人被斜着劈成两段,不远处,忽汗刹的脖颈上插着银枪枪尖。

我是这场战争中唯一活下来的人。

我把曹将军和怀珠埋在冰冻的河边,站在河边向后眺望,苍莽的雪原一片死寂,雪落下来了,谁也不会知道这里发生过多么惨烈的战事。

我离开之前从战场上带走了曹将军的军旗,一路南下前往长安。

10.

回到长安复命,圣上以惧战逃脱,指挥有误等罪名处罚下来,本是死罪一桩但因朝臣求情才把我贬为庶人,其后三代不得仕用。

我离开长安,飘飘荡荡,深感人如浮萍。最后我决定回到家乡。

在塞北,雪飘满天,穹宇之下皆是一片清白。曾几何时夜里我深切思乡,回忆着家乡的人,路,和明月。

但是当我捧着军旗回到家乡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父母双亲早已离我而去,而曾以我为荣耀的乡邻如今都以我为耻笑。

我知道,我亦终是个孤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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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贾大少:益阳不是湖南的一个市吗
    十三____:@贾大少 是的,这个名字是我从输入法随便取的😂
  • 不谢的牛:人情冷暖,如饮水自知,可悲可怜的刘统领。
  • 十三____:背井离乡不是最难过的,最难过的是你有满满的愿望没有实现,却不得不回到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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