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则是什么?顾名思义,即法度,规范;方法,办法。那么,生活中事物千千万万,在这里所说到的“爱的法则”又是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存在呢?我想,或许因为“爱”这个东西很抽象,所以大家对其认识的程度以及执行的过程应该会存在一定的断层阶段吧。
今天在这里,主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有关原生家庭中爱的存在形式。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家庭模式,其一般以核心家庭、主干家庭以及其他家庭的形式存在。在当今生活中,主要以核心家庭的形式存在居多,家庭成员主要包括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结构虽简单,但是,内在的相处方式和彼此爱的交流方式却是不尽相同。
实际上,提到父母和子女的相处,自然便会联想到“巨婴”一词。似乎随着社会的发展,“巨婴”正以一种群体的形式存在,这个群体虽在生理机能上达到成人的标准,但在心理上却处于一种未成熟状态,类似于未断乳的婴儿一样向外界寻求安全感,处于一种渴望依赖的状态。这,似乎是一种很幼稚的做法,极不被人理解,却又无可避免地有很多人陷入“巨婴”的状态。
其实,这种现象很普遍,往大点儿说,或许还会给社会增加一定的负担,因为“巨婴”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拒绝独立,很难找到自己的价值定位,苦于寻求安全感,却又无法摆脱生理上已经是成人的事实,内心冲突毋庸置疑会趋向矛盾化。
如果说现象的存在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那么,个人觉得,这应该和我们大多人的原生家庭有着必然的联系。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的生活模式有多种:放任式的、民主式的、专制式的……不同的生活模式对家庭成员的互动和影响相应也会不同。而什么样的模式才是最好的呢?这,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是最合适的模式可以代之。
那么,什么才是最合适的生活模式呢?就我所了解到的理论知识来看,一对父母的行为做法在家庭中达到60分即可。这也就意味着家长不必做到完美状态,另外的40分完全可以让自己的孩子去创造,避免家长一条龙式地为孩子操办一切,即使会让自己的孩子省去些许繁琐的程序,但未必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突破性的积极影响。
随着生活压力的加重,各个家庭的负担也变得重了起来,独生子女逐渐成为一个新生群体活跃于社会,父母自然会对自己的子女呵护有加。可能,一般在孩子小的时候,其父母总会在其哭时跑过去哄一下,然后把孩子的这种行为归于外因,而不是内因,这就给孩子一种“我哭是外界的错,而不是我自己导致的”自我认知,可想而知,大家都会明白这种认知若在我们成年后一直存在,对于我们的社会交往一定是弊大于利的。
当然,并非说以上在孩子哭的时候哄孩子是错的,其关键点还是在于要有个度,必要的时候,我们以“该怎样就怎样”的态度对待小孩子也是可以的,不必迎合小孩子的姿态。在很大程度上,小孩子的各种做法是不成熟的,我们可以视其为可爱,但若是一个成年人在你面前做出小孩子“吮吸指头”的行为,我们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这个人有点作呢?或是其它想法也是有可能的。实际上,小孩子的行为是自然发出的,譬如,小孩子在饿了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用叠词说“吃饭饭”,那么这时我们不必重复其叠词的叫法,完全可以直接说“是的,要吃饭了”,而不是“吃饭饭”。正确的引导方式在孩子接触多了以后,便会自行纠正,其学习能力也是非常惊人的。
终上所述,爱——并非狭义的一味给予,更多的还是要正确的引导。其实不仅仅是在一个家庭里孩子和父母相处需要爱,我们在社会中和他人交往中同样需要掌握爱的法则。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正确的引导都是促进我们成长的必然前提,和一个合适的引路人携手同行——永远比我们踽踽独行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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