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离职时是否交代下家?
明哥的建议是:不问不说,问了也不必细说。
其一,没必要主动交代,不论离职原因如何,结果是你确实离开了组织,对于老东家来说多多少少带着点负面信息,你兴致勃勃和老相好聊新欢……有点不大聪明。即便是和同事,人家不问,咱不主动去说,以免有显摆甚至策反之嫌,悄悄地离开,开枪的不要。
其二,跳槽,绝大多数情况下,你还能往哪里跳?还不是大概率去了竞争对手公司。从职业发展而言,轻易不应该变换行业,唯有如此,你在这个行业积累下来的经验、人脉、资源等才可以发挥最大价值,所以,招聘信息往往有一条“具有某某行业经验者优先”,原因就在于此。既然是“投敌”,当然要低调……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老板都有大格局,分手了还是好朋友,你没有主观恶意,不代表他不会低级揣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都要走了,没必要让对方多想,你好我好大家好,临走打打哈哈,彼此送送祝福,天下太平相安无事,不好吗?
至少,没必要在分手现场让对方知道:你的新东家是他的死对头。
至于以后他知道了,是以后的事,木已成舟,天各一方,也没那么大所谓了。不必把尴尬留在现场,你一说,他一听,脸绿了,犯不上……然后他再拿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吓唬吓唬你,你生气了骂他几句周扒皮,临走大吵一架,之后老死不相往来,图什么啊?
如果临别话聊,对方问起,不想折了对方面子,不妨说有两家意向的公司,但还没最终定,想再看看找找机会,就行了。往往对方不会深究,如此回答,你即没驳了他的面,又没交了自己的底,世界和平相安无事,不是挺好?
人在职场,有时候不能太耿直,你是把人往好处想了,他却可能把你往坏处琢磨。
你会不会把客户带走啊?
你会不会把公司的资料献宝了啊?
你会不会从老东家挖人啊?
……
没有竞业约定,其实,这种事公司只能从道德层面上指责你,还是没有证据的指责,不过从职业操守的角度来说,你确实不应如此,新公司的老板不是智障,就应该明白“今天他带别人的枪投靠我,明天他也能带我的枪投靠别人”。
如果有竞业约定,公司也给了补偿金,这时候不要违法协议,代价很大,当然了,大多数公司竞业约定都是吓唬人,不给补偿金都是瞎扯淡……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明哥聊求职!
明哥,陈年职场老帮菜,混迹职场十八载,《明哥聊求职》作者。如果你想看幽默犀利的职场观点,关注明哥聊求职,与你一路相伴进击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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