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着多年教龄的小学教导主任在操场上用大喇叭讲解着《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说:拾金不昧,就是同学们捡到财物的时候要交公,即交给老师或者校长处理,千万不能据为己有。
主任的讲解似乎有点问题,学生们则认为主任疏忽了一条捡到财物后的处理方式:“直接把钱包交给失主”。
事实上,全校学生中捡到财物的学生不少,有的交给了失主,有的交给了老师,但是也有捡到东西据为己有的。
在捡到财物的这些同学中,其实只有一个学生听懂了主任这句话说的是什么意思,并且按照老师的做法去做了。
下面有三个发生在该学校学生身上的故事,看完你会明白主任的良苦用心。
1.某天上午,小学生A在学校走廊里捡到了100块钱,中午休息的时候在学校旁的超市花了精光。
下午,同班同学发现自己掉了100块,于是就把这件事情报告给了老师,同时还在班里说:谁捡到这20块不还给他,就不得善终。
同学的这句话最终应验,老师通过调用摄像头发现是A捡到了这100块,于是A某被作为拾金不昧的反面教材。
而这件事,成了A同学学生生涯的黑历史,经常被知情人提起。
那天晚上回家,A同学被老妈一顿臭骂。
2.小学生B在操场捡到一个钱包,刚好一个高年级的学长钱包丢了,B同学就把钱包还给了学长。
学长看了看钱包,发现里面少了5块钱,于是乎就认为是B拿了,再三逼问B有没有拿钱包里的东西。
B没拿钱,死不承认,被高年级学生打了两巴掌,并抢走了身上的5块钱。
那天晚上,B哭了,觉得自己做了好事却被打,很委屈。而那位学长的钱包并没有少5块钱,只是想顺便敲诈一笔而已。
3.中午,小学生C在超市捡到一部手机,不一会就看见超市里有人在焦急地寻找手机,但尽管如此,C视若无睹,不动声色地把手机藏进口袋。
下午上学前,C到校长办公室把手机交给了校长,学校将手机归还了失主,并随即通报表扬了该学生。
那天晚上,得知儿子受到表扬,C的爸爸给C做了一桌好菜,并承诺给C买辆高档脚踏车。
这说明什么?
首先,莫贪图小利,万一被摄像头逮到会比较尴尬。其次,失主是坏人的概率虽然很低,但也是有的。另外,主任不可能在全校师生面前说“捡到财物不要交给失主,要交给学校。”这个需要你听懂。最后一点,按流程办事,你不会吃亏!
布莱特杨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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