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大力推广,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也让检验从生产中独立出来,质量管理进入检验质量时期。100多年过去了,检验仍在很多企业的科研生产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天就沿着产品研制生产主线,说说检验那点事儿,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按照产品实现过程的脉络,检验工作开始于方案阶段、贯穿工程研制阶段、状态鉴定阶段、列装定型阶段和装备生产阶段,具体工作包括:检验策划、入厂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顾客代表检验、包装检验几个部分(如下图)。

一、检验策划
检验策划是企业依据客户要求和产品特点,对产品实现全过程的检验(含入厂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等)所作的策划,策划的内容包括检验时机、检验方式、所需资源等内容,检验策划是产品全寿命周期检验工作的指导文件。
检验策划一般在产品方案阶段,随产品实现策划同步开展,策划内容反映在《质量计划》或《质量保证大纲》中。检验策划在产品实现策划中所占比例不大,但也非常重要,需要就检验时机、检验方式、所需资源等与企业内外部相关方达成一致,在产品实现过程中才能顺利推进。如果策划不周,事到临头再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难度很大(有“绑架”相关方的嫌疑),另一方面也会延缓项目的进展,严重时可能出现无法推进的局面。
二、入厂检验
入厂检验通常是指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辅助材料、配套产品以及半成品等在入库或投入使用之前进行的检验。入厂检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仓库,防止由于使用不合格品而影响产品质量,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依据GJB 1442A-2006《检验工作要求》,入厂检验包括外购产品(含原材料、元器件、成品件)检验和外协产品检验两种,所有的产品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后才能入库或投入使用。
1)外购产品检验
外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元器件和各种成品件,均需按照GJB
939《外购器材的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复验或验证,企业应制定复验规范,并按复验规范进行常规复验(包装、外观、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标识、数量、有效期等,主要针对元器件)、理化复验(借助物理/化学的方法进行,主要针对原材料)、功能特性复验(主要针对成品件)和其他复验,复验规范的内容包括复验项目、验收标准、检验/试验方法、检验频次、其他等。
对出/入库的外购产品应按规定进行验证,符合要求后才能放行;对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好标识(如批次号、炉批号);对代用的器材,出库时应检验代料单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紧急放行的外购产品,应制定相关规定,严格审批。
2)外协产品检验
外协产品主要指依据甲方特殊要求而设计和/或生产的产品,外协产品检验一般包括:① 验证外协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检验记录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② 按规定对入厂(所)外协产品进行验证,未经验证的外协产品不得投产。必要时,可在协作单位的现场实施验证,或对外协单位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三、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生产制造工序中产生的产品特性进行的检验,也称工序过程检验。其目的是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品的继续加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可采用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末件检验等方式实施。
按GJB 467《工序质量控制要求》,对批量生产的产品或关键件、重要件(含工序)进行首件检验;必要时进行首件三检(自检、互检、专检),确认合格并作出标识和记录后方可继续加工。
按规定对加工中的产品实施巡回检验并记录,确保加工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并经检验合格;组织应按GJB 726《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的规定,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防止产品在过程流转中发生混淆;对例外放行的产品应经批准,并有可靠的追回程序。
说明:工序间的检验可以由兼职检验员(或生产车间检验员)执行,但关键过程的检验一定要由专职检验员实施把关。
四、最终检验
最终检验是在生产结束后,产品入库或交付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也称为成品检验,其目的是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顾客。最终检验应由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严格按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大批量成品检验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
按GJB 9001C-2017的审核要求,未按规定进行装备(产品)最终检验、或最终检验关键指标有1项(及以上)错漏检以及不符合指标要求的,属于严重不符合项,所以,对于企业内部存在不按要求最终检验、或者不经过最终检验直接交付的情况,一定严惩不贷。
五、顾客代表检验
顾客代表检验是在最终检验合格后,由顾客代表(主要是军代表)对产品的检验,是产品验收的一部分,经顾客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质量证明文件。对顾客代表检验中的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应整改完毕并经重新最终检验合格后,才可再次提交顾客代表验收。经顾客代表同意,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可以和顾客代表检验合并进行。
六、产品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是根据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产品的装箱情况、内外包装以及包装标识进行的检验。检验人员应按照装箱清单核对装箱产品的型号、图号、名称、规格和数量以及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箱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产品装箱质量,包装箱识别标志及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以及放射性等产品的特殊处理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经检验合格的包装产品应在包装箱开启处加盖检验合格封记。
七、检验问题
检验问题是指造成检验不通过的问题,根据来源可分为不合格品、其他问题两类。其中不合格品是指产品的物理特性或功能特性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其他问题是指非产品质量的原因(如操作错误、工装故障、测试设备问题等)造成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检验人员对鉴别出的不合格品,应按GJB 571《不合格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隔离,做好记录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对返修、返工的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
无论是不合格品还是其他问题,检验问题的处理都不能简单的就事论事,一方面要进行“纠正”,对现有问题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要视情实施“纠正措施”,采取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不能在低层次方面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八、检验员的管理
企业应设置能独立行使职权的质量检验部门,明确规定检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对检验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并确保其独立地、客观地行使职权,并允许检验员越级反映质量问题。检验员属于特殊岗位人员,所有检验员应通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检验员资格后,才能发放检验印章。
为了匹配相关的检验工作,企业可以采用专职和兼职检验员结合的方式完成检验,兼职检验员负责过程检验,专职检验员负责入厂检验和最终检验,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检验员,均需经过最高管理者的授权,并持证上岗。
九、检验文件
检验文件一般包括检验计划、检验规程、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几大类。检验计划是进行某项具体检验的工作计划,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编制,没有强制要求。
检验规程(也有叫产品规范、检验细则)是检验工作的依据文件,一般包括:① 产品接收和拒收的准则,② 检验项目、程序、方式、方法、环境和场所,③ 验所需测量装置和工装,④ 测量结果的记录要求,⑤ 抽样方案和/或批接收的标准等内容,检验规程一般要求检验员会签。
检验记录应能提供产品实现全过程的完整质量证据,并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检验记录应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对保存期限的要求。
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管理要求,编制检验日常报告和定期报告,日常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的产品、方式、次数、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接收和拒收的数量等统计信息,一般用于企业内部;定期检验报告定期对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向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和质量改进建议报告。
一般而言,检验的作用包括把关、预防、报告、改进四种,以终为始,能够充分发挥这几种作用的检验员必须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同时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不徇私舞弊,这既是检验员的底线,也是工作中最难坚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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