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条新闻,说《老师晚上十点钉钉催作业被举报,教育局出手了》,而教育局的回复是这样的

不知那位老师看完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仿佛又回到那个“救人变撞人”的往事中,从此老人摔倒人人不敢扶;那是不是今后老师布置完作业不催,同学也爱交不交了呢?
现在,好像权力义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了,昨天的餐饮涨价、今天的催作业扰民,看似不想关实则一回事,为什么这么说呢?
老师布置作业、学生交作业,一直未收到老师催一下,这是多么正常的事,然而疫情之下,学生又变成了弱势群体了。如果老师连催作业的权利也没有了,那老师又该如何履行他的教授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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