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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2020-06-30

作者: 余則徐 | 来源:发表于2020-06-30 09:18 被阅读0次

旧作拾零

海河凌晨

随笔

小序  这是七八年前在搜狐网博客的时事述评。七八年后的今天,当年的社会问题仍然没有很好地解决。是以将当年的旧作再编发于此。此次重发,对文字做了些润色。

惊诧电动三轮车司机自焚

2013-12-22 |惊诧电动三轮车司机自焚

    电动三轮车能否上路行驶的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了重大社会问题。销售和购买电动三轮车的人认为国家允许销售就没有封杀其上路权的理由;而各地交管部门和拥有上路行驶执照的车主则认为电动三轮车违法行驶情节太多,应该对其限行乃至封杀。双方各执一词,矛盾日益激化。遂导致发生了唐山的电动三轮车司机的自焚事件。

    看来正确解决电动三轮车上路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平心而论,就车而言,电动三轮车还是有优点的。首先它使用的是清洁能源,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我国日前发生的大规模长时间的雾霾现象,其罪魁祸首当为小汽车无疑。燃油小汽车的爆炸式的数量增长,为PM2.5的肆虐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各地均紧急应对,纷纷对小汽车按单双号予以限行(其实,这实属不叫办法的办法,仅从被限号者辄有烦言就已显露了其弊端)。这已经表明了人们对燃油小汽车的负面影响有了清醒的认识。以此反思,我们难道不该大力发展电动汽车吗?倘如是,不仅环境污染问题会缓解,而且,路窄车多的问题也会得到缓解——因为电动三轮车或者电动四轮车目前的车型体积均远小于燃油小汽车。这,交管部门如果正确看待,不失为解决路况拥堵的极好方向。

    至于电动三轮车不遵守交通法规行驶的问题,虽然错在驾驶者,而根源却在管理者。因为管理者一直漠视它的存在,并未将其纳入管理的范畴。我认为,交管部门对于电动三轮车问题,应该学学大禹治水,改堵为疏吧。给电动三轮车尽快发放牌照(其实,有的地方已经这样办了),尽快对其驾驶者进行教育考核,尽快使其合法上路合法驾驶,相信这一社会问题会得到正确解决的。

跋:令人可喜的是,今天,电动车的社会地位终于得到了道路交通管理者的首肯,燃油小汽车正在退出社会历史舞台。

本文原作于2013年 重新编发于2020年6月30日9: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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