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逢年过节才理一次发,留茶壶盖。是集上的摆摊的老师傅给理的。
上学时两三个月能理一次发,留学生头。后来稍大些,蓄起了长发,留起了中分和四六分。
刚踏入社会那两年,留的还是中分,头发一甩,脖子一扭,觉得十分潇洒简直酷极了。一两个月定期就要去理发店修修剪剪。
结了婚,进了公司到车间上班。厂里统一要求不能留长发,我便第一次去理发室理了短发,第一次留了毛寸,短短的,刚刚露出头皮的那种短。人显得精神,帅气,而且还不用经常梳头,就连洗发也方便的很。慢慢的这些年我只留毛寸,已经很习惯了。
现在我不到一个月就要去理一次发,特别是这两年我前额有些脱发,隔个半个多月不理发,整个头就显得乱糟糟的,人也显得很颓废。
我无论住在那里,理发都喜欢去同一个理发室去理。人熟悉了,洗发,发型,理发,吹风,都不用我开口,人家轻车熟路,咔咔咔地剪发,嗡嗡嗡地推平,齐力咔嚓,嗡嗡轰轰就像催眠曲,我闭着眼睛都能安然入睡。
我时常陶醉这片刻的安宁,大脑里空空的,什么都不想,耳旁只响起剪刀的咔咔声和电推子的嗡嗡声。那是怎样的一种美妙啊。
不大会我听到理发师说:“你还洗洗不?”我才从梦中惊醒。
“真快啊。”我暗暗叫到。我宁愿理发师能给我多理一会,多催眠我一会。可人家不管我这些,只要理的他看着差不多了,就会喊醒我,洗头,吹风,付账,走人。
我真的喜欢上了理发,喜欢上了这片刻的惬意与舒适。心骛八极和闭目养神都是不错的选择和享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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