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写作#第8篇
生命的阶段
印度教认为,人是不同的,除了不同类型的人要通过不同的途径走向神之外,每个人也经历着不同的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特别的倾向,也要求人有适当的行为。
印度教将生命分为四个阶段:
1.学徒期,传统上这个阶段开始于8岁到12岁之间,一共持续12年。这个阶段的首要责任是学习,以接纳的心灵来储存知识、养成习惯、塑造性格,学徒在这个阶段得到适当的训练就可以去过美好有效的一生。
2.家居期,开始于个人结婚之后,这是生命的全盛期。在这个阶段里,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家庭、职业和个人所属的社区,并在这三个方面发挥才能并得到自身需要的快乐和满足。当他们开始不再依恋这三个方面所带来的愉悦的时候,他们就会自然地走向第三个阶段。不是所有的人都会进入第三阶段,有的人看不到生命的另一个领域,他们无从选择。现代医学显著地延长人的生命,造成越来越多的人要面对老年是否有价值之类的问题,家居期是生命的顶峰,当生命开始走下坡路,如果能够发掘自我,洞察和了解自己带来的回报并不亚于青年期尘世成功所带来的喜悦,这时老年才显得有未来和有希望。
3.退休期,自从有了第一个孙子之后,他们在承担社会责任中退隐下来,开始有时间去思考、寻思生命的意义。他们不想生命在未被了解之前就结束了,他们想探索存在奥秘的意义,这是生命最后的挑战。被这种精神探险所引诱的人被称为“林栖者”,他们离开家庭的温暖和束缚,投入森林的孤寂去做自我发现,他们的心灵开始转向永恒,他们超越感官去发掘隐藏在自然界下的真实,并与之共处。
4.云游期,退隐森林朝圣者回到世界后变成了完全从一切限制中释放的云游者,他们学会了把有限我持续地消解。云游者表面上维持做一个全然不起眼的人,居无定所、无职责、无目标、无所有,也没有身体愿望。耆那教作为印度教的一个支派,其云游者甚至赤身裸体,以空间为衣。
生命的位置
印度教认为,人的不同还在于个人在社会秩序中所占位置的不同,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正表现出了这一点。尽管印度种姓制度如何产生的问题扑朔迷离,但其明显的后果则是将社会分成了四个群体:见者,又称婆罗门,哲学家、艺术家等知识或精神上的领袖;行政人员,又称刹帝利,行政人才;制造业者,又称吠舍,工匠或农人;跟从者,又称首陀罗,非技术性的劳工。
种姓制度不知如何源起产生了5方面的堕落:首先,出现了贱民或被遗弃的种类,尽管成为云游者的无种姓者偶有受到尊敬,但贱民在整个印度的历史中是悲惨的;二是种姓制度下再分成次级的种姓;三是不同种姓之间反对通婚,反对一起进食;四是高种姓的人剥夺低种姓的人的利益;最后,种姓是世袭的。
印度种姓间的不平等的目标是在为各自提供的服务作出适当的补偿,他们认为公平是权利与责任成比例的一种状态。四个群体的责任逐级减轻,如见者责任大于行政人员,而跟从者则被当成小孩而不被寄予期望。理想的种姓制度是,四个阶级可以各司其职,见者指示生命意义而得到尊敬,行政人员发挥组织才能具备权力。
种姓制度的腐烂在于他们忽略了人的所属类型是不会遗传的,见者的双亲也会生出行政人员类型的孩子,跟从者也可能有见者类型的儿子。当今的印度正在努力从体制中消除这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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