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一
昨夜醉酒,不是因为遇见了丁香一样的姑娘。不是的,事情的严重性简直超出人的想象。
我要去法院控告,你,这个杀人凶手!
狂妃,琴心,夜眼,还有水老师都可以为我做证。尽管我们从未谋面,也从未谈起过生意上的事情。狂妃家是收破烂的,幌子,明眼人都看的出,她涉嫌给贪官洗钱。一个大衣柜里装满人民币,百元大钞,你能算出有多少?假装是破烂,收的。还有别人都做着肮脏的交易,难道叫我一一去说?
我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就象风儿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说了听了。什么?什么也没有,都叫风儿吹跑了。
哈哈哈哈哈。人生一世,再超不过这个境界的。
老苗,你胡说八道!
好,看到这的人都要这么说。
烂,当一回烂人何妨?
在这春风沉醉的晚上!
我要去告谁哩,都走到半路上了?
简书,简书!
我要控告简书!
两个月了,我没睡过一个好觉。
领导骂我,老苗,精力旺盛得很!都快六十的人了,你还以为是二十的小伙?身体要紧,我都替你担心!
都为我好,都是人,都是好人,就我不是!
简书杀人,至少是邪恶的毒品。我这么意志坚定的人,坚定的心,叫它整崩溃了。我抽了多少次的纸烟,抽了戒,戒了抽,依次循环,以至无穷。可恨,就是把简书戒不掉!
我曾骄傲宣称,我,老苗,说戒什么就戒什么。不信,你拿包大烟叫我试试。
人证有了,前面都点过名。对了,还有一个美女诗人,鲁小兰。最心爱的东西总是藏到最后。
物证是手机,每天都发两叁篇文字。我都不好意思说是文章,诗。
手机叫人锁过若干次的屏!
简书,你还叫不叫我正常生活,叫不叫我做个正常的人?叫不叫我不再发神经,叫不叫我不要得神经病?
这就是我昨晚喝醉酒的原因。就是想好好睡一觉,简简单单的睡一觉,而不是将来,长眠地下,一觉不醒。一手握着酒瓶(什么酒杯!那是老苗的风格?),一手高擎攀折的丁香花一支。
这些就是我去法院的理由。
再不敢说了,我在上班。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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