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某商贸公司在2013年至今,一直存在着供货商不愿或者没法开具发票。在金税三期之前,该公司一直从外部购买发票进行冲抵;随着金税三期上线之后,这个方法已经走到了尽头。对此李先生,找到我们给其做税务筹划,希望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该商贸公司的问题,税点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开设一家可以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贸易形企业作为中间采购总代理,从无法开具发票的供应商采购货物,然后卖给现在的贸易商。核定征收可以保证总代理在没有采购发票的情况下,所得税不受发票影响,总代理公司根据销售额征收的模式,税收成本相对较低。
税点点解决的办法:该商贸公司通过我们的税后筹划后,通过开设一家中间公司,从供应商到中间采购总代理,再到公司主体,最终流向客户,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仅解决了没有进项发票的问题,而且实现了合理的节税。该种方法是金税三期上线之后,成本最小、安全性最高的解决没有进项发票的方法。税务正规化、阳光化,再也不必遮遮掩掩。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税点点提醒大家:依法缴纳税费是每个纳税人的应尽义务,必须执行;税务筹划节税是每个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不可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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