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772-841年),字习之,陇西成纪(天水秦安县)人。中唐大臣、文学家。
李翱是十六国时期西凉武昭王李暠后人,后魏尚书左仆射李冲(《天水名人》之三十四)十世孙。
李翱自幼勤于儒学,博雅好古。25岁时在汴州与韩愈相识,拜韩愈为师,二人常在起谈文论学,切磋文章。韩愈还将侄女许配于他。
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年)李翱中进士,任校书郎,后历任京兆府司隶参军、国子博士、史馆修纂、考功员外郎兼史等职。身为史官,提出"指事载功,则贤不肖易见","可以传言后世"的治史观点,有积极的史学价值。
李翱为官无所避忌,面对朝政腐败多次上书宪宗,陈述重振朝纲之策,但不被朝廷重视。他愤激之下,当朝当面指责宰相李逢吉过失。冒犯了宰相,他上书告病还乡。所幸李逢吉并未计较他的所为所言,还奏请朝廷授于他庐州刺史。文宗大和元年(827年),李翱入朝任谏议大夫,知制诰,又历迁中书舍人、郑州刺史、桂州刺史、御史中丞、潭州刺史、湖南观察使转户部侍郎、刑部侍郎、检校户部尚书、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等职。李翱为官,以忧国忧民为重,尊重事实,言直政猛,朝中权贵"重其学",而"恶其讦",因之"仕不得显官"。
李翱为文师承韩愈,主张"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反对把写文章当作技艺。作为韩愈的助手,对古文运动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李翱之文各体兼长,碑、传尤为世人传诵。《高愍女碑》和《杨烈女传》是其碑文中最著名的两篇。今传《李文公集》收辑各类文章104篇。与韩愈合著《论语笔解》二卷。
武宗会昌六年(841年)卒,谥号"文",世称李文公。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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