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一)
我,小女子也。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一周休两天。
性格有些内向,温文尔雅,陌生人称我淑女,熟人称我小才女。没事习惯写点东西,权当娱乐:什么花花草草,什么碎碎念念,什么心态保健,什么诗和远方。
可最近去了一趟弟弟家,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太矫情了!
弟弟今年已过不惑,他少年十二岁就四里八乡做买卖。那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有吹到我们那个闭塞的小村子,但是家庭的拮据让弟弟过早成熟:他觉得他是家中的男人,应该撑起这个家。
记不清他从哪里上来的腈纶针织衫,走街串巷,凭着小小的三寸不烂之舌,硬是卖出了所有的货物:26件软软的土黄色针织衫,解决了家里半年的口粮,还有家里七口人每人都有一件新衣服:一件腈纶衫!
一时间,弟弟的小名在四里八乡传为美谈——乡邻都记住了这个能说会道,大眼睛的少年。
他十六岁辍学,独自去绥芬河,那时候刚刚有经商口岸。他一边站大岗,一边琢磨活之出路。他眼睛好使,嘴地道,看事透,有法子,很快,这个十六岁的少年就成了我们附近市县出去打工族的小头头。来活都由他出面讲。风里来,雨里去,寒来暑往,等他回来,已然长成十七岁的帅气的青年。脸堂红黑,个子长了足足十厘米,真真像极了东北的大白杨:挺拔,健壮,不屈,还有眉眼之间的英俊。
他成了我心里的骄傲。我觉得他不是我的弟弟,而是我可以依靠的哥哥。
可是,就在这档口,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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