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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共学,可与适道,可与立

可与共学,可与适道,可与立

作者: 知行铭记 | 来源:发表于2020-11-07 19:03 被阅读0次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这里是讲学习进步的四个境界、三个进阶。

第一个进阶,从学习到适道。

“适”,是往,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有的人,你可以和他一起同学,却不能和他一起向道。为什么呢,因为他学习不是为了向道。

第二个进阶,从适道到立。

“立”,是执守,不反复,不放弃,不违背,不离开道。孔子说的三十而立,不是一般理解的能安身立命,经济独立,或有社会地位,而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可与适道,未可与立。”有的人,你可以和他一起追求道,却不能和他一起坚守。

为什么呢,因为他守不住。一听到别的、新的说法,他就觉得那条道可能更高更快更强,他就不跟你在一条道上守了。

第三个进阶,从立到权。

“权”,是秤,是秤砣,权衡,权衡轻重,权变,变通。

张居正讲解说:“应事接物,各有当然的道理,惟圣人一理浑然,泛应曲当,各适其轻重之宜。”如果只是立,守而未化,只是守着条文,没有进入化境而与道一体浑然,则不能融合变通、举措适宜。

张居正说,道以通权为极,学习的终极,要做到能权变,才能制裁万变,才能说学有所成。君子日理万机,要使得裁决区处都恰到好处,尤其不可不知权变。而要行权变,必须平时讲求,又时常体认,使得义理精熟,识见融通,可以称量事物之轻重,而无有差失。

但是,一定是先有立,后有权。如果没有立,只讲权,那就完全没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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